西昌市教育局
关于到高校考聘优秀学生到我市任教的工作简章
根据西昌市教师资源的分布和学科结构情况,为了适应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中共西昌市委、西昌市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师范类高校考聘部分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优秀学生到我市中小学校任教。按照西昌市公开考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考聘原则和形式
(一)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聘形式:
此次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采取先“笔试”后“说课”的方式进行。
首先,分学科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聘计划3:1进入“说课”。笔试和“说课”总成绩100分(“笔试”占40分、“说课”占60分),总成绩达到70分为基本合格。然后,基本合格者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最后,拟录用者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市教育局与所选优秀学生签订《聘用合同》(已毕业)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未毕业)。
二、考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聘对象:
2010年7月以前毕业且尚未在公立学校就业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升本”除外)及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